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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咨询: 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

2023-04-27 20:58:12 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      关于 2022 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 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


(资料图片)
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

作》等有关规定及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

《公司章程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本

着公平、公正、客观的原则,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

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一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

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

 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 8 号—上市公司资金往来、

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

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证监发[2003]56 号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

外担保行为的通知》(证监发[2005]120 号)等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

的规定,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

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查验,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
情况;

情况;

规定,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,2022 年度不存在违规担

保行为。

  二、关于公司 2022 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

 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

知》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 3 号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》等法规规定,我

们认为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—1——

  公司 2022 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,符合相关法

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

康发展,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。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

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表决程序合法有效。同意

公司 2022 年度利润分配预案,并提交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三、关于公司 2022 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

 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主板上市公司

规范运作》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》的要求,

我们审核了公司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》,我们认为:

 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完整、合理、有效,不存在重大缺陷。公司

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,公司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

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

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。公司《2022 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》客观

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、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,

因此我们同意公司《2022 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》。

  四、对 2023 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

  经核查,我们认为: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

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,对公司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,公

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。公司的关联交易

依据公平、合理的定价政策,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,不会损

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。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表决过程中,审

批程序符合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要求。

我们同意该议案,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五、关于 2022 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

  经核查,我们认为:公司 2022 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

则,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

情况,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、合规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,公

司 2022 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31 日的财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—2——

务状况、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,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、可靠、

准确的会计信息。因此,我们同意公司计提 2022 年度资产减值准备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—3——

(本页无正文,为《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 2022

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的签字页)

  独立董事:

  万红波      、李宗义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、王金贵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—4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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